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

全盤損失與止蝕

上文講及「全盤損失」,但小弟發覺很多投資者都對此概念有誤解。假設小弟以

現價(2011/05/15)82.25元買入500股中國平安(2318.HK),期望十年後股價可以

翻三倍,但可能三年後清盤,股票一文不值,小弟則要承受「全盤損失」,相信

各位對此都無質疑。又假設小弟以現價買入同一隻股票,期望一年後升至100元

,但設止蝕價75元。若半年後,股價跌至止蝕價並執行止蝕,小弟是否承受「全

盤損失」呢?

很多投資者誤以為可以得回部分的本錢,則不算「全盤損失」,但小弟對此不表

贊同。當投資者買入中國平安時,止蝕價的設定隱含了對流通量的假定。很多仙

股、創業板的股票,就算你以「市價」折讓一成的價格放售,在市場上仍然可以

找不到買家,此之為流通性不足。然而,就算某隻股票的流通量很高,都必須考

慮失去流通量的情況並調節止蝕價。原因在當市場出現恐慌拋售的時候,賣家求

售時每每需要掛出比市價降低數個價位的賣盤,使到只能以低於止蝕位數個價位

的價錢來完成交易。

既然投資者假定了流通性,當貼近止蝕價時,交易基本上可以進行。換而言之,

假若投資者嚴格執行止蝕,承上例,投資者是並不可能以低於73元的價錢交易。

(2元的差距設定緣於恐慌拋售的可能。)即,投資者是並不可能有多於

9.25x500=4625元的損失。設另一情況為投資者買了一千股股價4.625的股票,他

的「全盤損失」都不過是4625元。結論:「執行止蝕等同於忍痛接受全盤損失。



(小弟並沒有持有以上所述股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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